言论自由的制度逻辑
言论自由是否具有价值,或者言论是否应该是自由的,这从来就不是可以简单回答的问题。我们甚至可以说大多数人的观点跟言论自由相距甚远或者南辕北辙。我们这么说是基于三个基本处境,世界的不可知、视野的单向性,以及制度逻辑。世界不可知是人类永远的背景。从远古的蒙昧到科学的发达,这一点并不会有根本的改变。也许我们对世界特别是外在物理世界的解释范式有了很大变化,我们操控自然的能力会让许多人觉得对世界有了深入的了解,甚至产生也许世界只是人类的一个工具的想法。但是实际上世界独立于人类之外,不光是外在物理世界,我们其实所知甚少,而且世界以及人类的目的意义我们也只是开展了有限的探索。至于视野的单向性,简单一点说,我们都是具有视觉盲点的人,我们都相信自己的看法是正确的,自己的感觉是真实的。我们对自己的信任是无保留的。如果这个观点可以扩大,那么还可以加上由于有意识培养的传统以及种族和宗教等造成的集体意识。所以一切个人或者集体都可能带有这种先天性的缺陷。正如我们说一切的宗教都是不宽容的。当然为了不让人特别是那些虔诚者误会,我们得指出这句话是雅斯贝斯在《文明的历史起源》中提出的,他是一名基督徒,也是阿伦特的老师。任何的个人思想以及集体思维,如果不是由于外在的冲击也会陷入这种单向性的怪圈里,这也就是培根所说的幻象。视野单向性比起我们所说价值的主观性具有更大的外延,因为它不单含指价值意义同时也对事实世界探寻进行限制。以上这两种处境是普遍的,牵涉到比较深刻的认识论问题,我们在这里简单描述一下,一笔带过,要阐发它们非得鸿篇巨制,而且冲淡了我们对言论自由这个主题的追述。
言论自由不是自发的,正如平等和民主也不是自发的。丛林法则是不平等的,视野的单向性也不会认为那些异类意见有什么值得尊重的。自由和权利是反思性的,是对自身局限的突破。所以这些东西都是反思的产物,或者是在边界反弹产物。狂信和自大是第一位的,特别是在封闭的社会中,同质化群体中,主流的排他的观点和主张几乎不用费力就会得到认可,不同的观点和冲突的思想没有生存的空间。由此表达的自由非常难于实现。
人类社会的组织大抵还是由等级社会占据有记录历史的前期,对于史前的原始平等我们可以有一些猜测,但是我们相信那时的生境压力以及聚结规模也不足以推翻我们这个结论。等级社会不管以什么方式出现,都具有自身的逻辑。也就是说它要维持自身的存在,必须要具有一种合法性,这是它最关键的利益。这种合法性要求将社会的最高利益定义为这种有限的明确的等级。为此必须对包括宗教、文化以及政治进行综合的构造,这种精巧的东西涉及编造出生、自然的构造以及目的、道德原则等庞大的体系。这是一个半推半就的长期过程。在等级利益的驱使下,也在文化同质的处境中,言论自由表达自由无从提起。所有的哲学和科学都被权威所限定,只剩下一些遐想可以做点功夫。
言论自由只是我们说的表达自由的一种。其实表达自由是一个综合的体系,出版自由、游行示威以及结社自由都是表达自由的方式。也许言论自由的提法显得更为简单吧,其他的表达自由都需要某种具体的方式或者媒介,不像言论自由涵扩所有。
当等级社会由于在在号角声中淡出舞台,言论自由是否就迎来了春天呢?当然不会。我们认为言论自由是一个需要永远注意主题。不过言论自由的目的已经发生根本的变化。等级社会中的言论自由的目的是在没有言论自由的土壤中争取言论自由,而在宪政社会中的言论自由的目的是保障言论自由实施和不被破坏。
我们指出等级社会对于言论自由的破坏和控制是根本性的。这是由于它们最根本利益所决定的。它们划出一个不可触碰的圈子,而将所有其他可能性从思想上列为异类,当然言论无从自由了。需要说明的是等级社会是我们为了简便而提出的,因为历史上之前的不平等就是以等级来体现的。这种等级有时以人种血统、有时以功勋,有时以文化水平来甄别。但是发展到现代,等级制又有了新的演变,就是以意识形态来作为等级的标志。我们不得不说这种等级制是一种更加隐蔽危险性更大的等级制。血统人种的等级制会遭到人性的抵制,在简单民主制的遭遇中会失去大部分道德力量。而意识形态的的等级制加上政党这个工具的等级制完全不一样。这样的社会称作极权社会,它的标志就是意识形态加一党专政。这样的政党依托一个貌似正义的意识形态,将挤压几乎所有的自由权利。
在极权国家,对言论自由的控制将是全面的,传统的控制言论有事前审查和事后惩罚,这些措施都是针对传统意义上媒体的措施。事前审查最先在穆勒和布莱克斯通等的呼吁下被取消,而事后惩罚也在法学家们和媒体人的努力下得到抑制,因为虽然言论不可能绝对自由,但为了给言论一个呼吸空间,形成一个言论的自由市场,必须得对惩罚言论的政府行为进行限制,除非言论带来明显和即刻的危险,以言论煽动暴力和武装推翻民主政府,言论即使有过错有,也不会受到法律追究。但是极权政府的逻辑和民主政府的逻辑是迥异的。民主政府是不可能被推翻的,因为人们作为主人是不需要推翻政府,人们只需要用选票来干这件大事。所以民主政府对于公共事件是不能有事先的立场和利益。但是极权国家的政府是有立场和利益的。他们虽然号称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但这只是一个虚构。因为这个虚构不可检验,也不可替换纠错。所有的领袖都是怀抱美好走向恶魔。所有意识形态都不允许怀疑,这必然只有以牺牲言论自由为代价。思想上的统一,以及对政府及官员的批评和监督都将视为最大的恶意。意识形态的东西是遥远的,这让它美好的外壳容纳了一切可能的肮脏。政府不经选举,虽然可能有一些选举的形式,但在一党通吃的情况下,这样的选举已经失去实质意义。
由此,民间媒体不会存在,即使有一些媒体属于民办,但也只能在专业或者无关紧要的娱乐领域挥洒力气。记者们偶尔发表一些看法、学者们超出教科书、大V们稍微暴露个人观点,则会招致灭顶之灾,或者开除公职教职,或者圈进监狱,寒蝉效应屡屡发生作用。
与言论自由相关的表达自由从来就是息息相关的。结社自由在言论自由被限制时也不可能有什么空间。所有的社团都不可能自由组建,都必须经历最严格的登记审批,而不可能象在民主国家那样只需备案即可。政治性社团政党是绝不可能成立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98年中国民间人士组建中国民主党,导致上百人被判刑。
言论自由的另一支是游行示威的自由,游行示威是民众借此表达观点和对某些事情的情绪,引起大众的注意,推动事件向自己努力的方向发展。但是自从三十多年前的运动后中国出台的游行示威法彻底将游行示威取掉了,从此再没有民间人士可以申请成功游行示威。
自媒体时代,以微博、推特、微信、抖音等作为媒介,民众可以低成本向外界发出声音。但是对一个良好社会最为重要的对公共事件的言论依然受到最严格的控制。首先防火墙将信息隔离开了,而信息对判断是至关重要的。而在自媒体上发表的东西如被认为冒犯则很快就会被删除,账号很快就会被禁言,发布者会被警方追究。谈何自由,谈何民主!
言论自由不是一个奢侈品,针对言论的控制也不是为了公共利益,只是一些人借助公共利益干的自私的事情而已。一日不将这种格局打破,一日国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人民,言论自由就只能是与虎谋皮。无他,人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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