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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的陷阱之公共利益需要限制言论吗

即使最专制的国家也会在某种程度上需要迎合民意,这种迎合有时称作民本主义。民主政体则将民意作为社会整合的基础。但是民主并不是仅仅建立在大多数人的意志上这么简单,否则法西斯政权和极权政体也可以称作民主了。民主对于从某种洞穴中走出来的人是难于理解的,并不是民主难于理解,而是他们将某种威权和极权理解为民主的替代物,并且声称这符合他们的历史和利益。 我们认为,民主不建立在它最坚实的基础上,一定会滑落到某种对立面。民主的精神是尊重每个人的权利,由此每个人都不会得到最大的利益,从理性主义的立场来看,一个人也不会为较少的利益而付出太大的代价,但是他却可以理所当然的享受这种成果。这种现象被学者们称作无票乘车。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民主思想是一种跳跃,是对人性的一种深刻地反省。 民主有它天然的敌人,人性的贪婪和自大往往会毁掉民主。民主也有它最坚定的堡垒,建立在平等人格上的理性就是民主的支撑。民主不是个别人和小集体的事情,而是每个人攸关的事情。 我们将自由作为民主的基础,没有自由,民主无从谈起。而言论自由则作为其中最重要的自由,没有这种自由其他的自由无法立足,而个人也在各种算计下无法自保。 现在没有人会公开反对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依然岌岌可危。这固然来自于言论自由的敌人从中作梗浑水摸鱼,但是也来自于我们对言论自由的危机认识不够。言论自由的领地并不像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那么明确,它的敌人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并且堂而皇之地宣称它拥有合法的主权,对此言论自由想要保住自己的地盘并不容易。 我们应该注意到语言的歧义,社会学家们所说的民主和政治学家们所说的民主具有几乎完全不同的作用,社会学家可以谈论家庭民主、社区民主以及工厂、部门民主,但是这些东西在没有宪政民主作为背景的情况下既无多大作用,也不会坚持多长时间。言论自由也是如此,没有宪法性的支持,什么批评与自我批评、什么新闻自由等都不过是镜花水月的东西。 所以《言论自由关注》不但要将言论自由对民主社会良好社会的重要性进行研究,而且也必须揭穿那些言论自由的敌人使用的种种魔法和陷阱,这样才可以为言论自由保留必要的空间。这是我们研究言论自由最主要的两个进路。 我们同时也必须指出,关注言论自由并不仅仅是威权社会中迫切的需要,言论自由并不仅仅是争取民主和自由道路上的交通工具,一旦我们拥有法律宣称的言论自由就可以一劳永逸万事大吉了。实际上,这个过程并没有结束的时候。由...

言论自由动态(2021年11月-2022年2月)

    我们定期将中国涉及言论自由的事件进行收集、整理以及简要评述,以彰显言论自由被限制和控制的具体现状,引起大家对言论自由现状的关注,触发大家对言论自由的研究和保护。     2021年11月1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第四十一条、第七十三条对“数据跨境网关”(即俗称的“墙”)作出定义,并明确禁止“翻墙”。而其他多条则对这些“违法翻墙”规定了相应的处罚。虽然只是征求意见稿,但是不出意外马上就会成为正式的法规。此法规非常明确的要将中国公民隔离于世界的信息以及舆论之外,虽     然中国政府一直努力于打造隔离于世界便于操控的局域网,但是以政府立法形式出现的对网络数据的控制表明了中共当局对网络控制的重视以及决心要把网络净化为一家之言的地方,从此政府和公安、法院就更可以加大它们控制和打击的力度。这个条例的出台将会对以网络舆论为主要方式的民众产生难以估量的后果。     2021年11月17日安徽省合肥市沈良庆因为接受记者采访及网络言论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沈良庆曾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因参与八九年学生运动和民主抵抗运动,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被开除公职。1997年因接受多家国际媒体采访,要求竞选人大代表等被劳教2年。此次判刑主要的证据是他在推特以及脸书等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对此案是典型的破坏言论自由的案件。我们认为对于公民公开发表的言论,不论对错(在此我们并不认为沈良庆的言论有任何过错),都是公民的权利,政府以及任何个人不得阻扰和干涉,更遑论定罪入狱了。只有那些倡导暴力破坏公共秩序的言论才是政府可以干涉的对象。     维权律师梁小军执照被吊照。北京道衡律师事务所主任、维权律师梁小军于2021年11月25日接到北京市司法局通知,并于2021年12月16日被吊销律师执照。梁小军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代理了许多高度敏感的案件,当局以他在推特上发表支持法轮功、丑化抹黑宪法法律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的言论为理由将其吊销律师执照。2021年当局采用类似方式将四名维权律师吊照,从而使法律成为任由公检法解释的工具。我们认为律师不但在辩护上具有充分的权利,同时他在其他方面一样具有不可剥夺的言论自由,对于大家关心的话题...